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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4月太阳能发电下降3.3%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3-05-16

新能源行业新闻

01国家统计局:4月太阳能发电下降3.3%

5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4月份电力生产情况。4月份,发电65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增速比3月份加快1.0个百分点,日均发电219.5亿千瓦时。1—4月份,发电273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分品种看,4月份,火电、核电、风电增速加快,水电降幅扩大,太阳能发电由增转降。其中,火电同比增长11.5%,增速比3月份加快2.4个百分点;核电增长5.7%,增速比3月份加快1.1个百分点;风电增长20.9%,增速比3月份加快20.7个百分点;水电下降25.9%,降幅比3月份扩大10.4个百分点;太阳能发电下降3.3%,3月份为增长13.9%。


02福建:持续开展近海“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试点

5月16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有序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持续开展近海“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试点;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省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支持江阴海上风电产业园做大做强,推动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加快发展。


03浙江平湖:给予工商业、户用、公共建筑等项目三年发电量补助

5月15日,平湖市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平湖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推进工业领域企业屋顶光伏应用覆盖,补齐公共建筑、院校、医院、商业、农业、交通等领域光伏应用发展短板,推动分散式风机落地建设,探索“农光互补”等项目建设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产品,加大居民光伏集中连片开发力度。对全量数据接入平湖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的分布式发电项目给予补贴政策支持。

具体政策如下:(一)对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二)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村社区、景区、车站等公共建筑及公建设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电价补助。(三)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四)对居民集中连片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装机补助,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


04内蒙古:重点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项目

5月15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高新区冲刺2000亿园区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项目,引入主机、储能、叶片、塔筒、太阳能组件、制氢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加速宁保冶金、巨石集团源网荷储配套项目落地。


来源:国家能源局、各地政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