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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多地政府发文明确:这些屋顶不宜安装光伏电站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2-09-13

2022.01.18 (广东省)韶关发改委 韶关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引(试行) 

不宜安装或者应减少安装面积情况:

(1)砖混结构房屋的建筑使用寿命已经超过25年,砖木结构房屋的建筑使用寿命已经超过25年;

(2)屋面周边有大面积遮光影响的建筑;

(3)其他不宜安装或者应减少安装的情形

以下场所严禁建设屋顶光伏项目:

(1)屋面(包括瓦片、瓦片承重结构、屋面平台)已经年久失修,存在结构等安全风险的建筑;

(2)屋面或周边存在大量粉尘、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和腐蚀气体的建筑。

(3)相关安全规定严禁建设的其他场所。

2020.07.19 (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人民政府 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

不宜安装或者应减少安装面积情况:

(1)砖混结构房屋的建筑使用寿命已经超过25年,砖木结构房屋的建筑使用寿命已经超过25年;

(2)屋面周边有大面积遮光影响的建筑;

(3)屋面(包括瓦片、瓦片承重结构、屋面平台)已经年久失修,存在结构等安全风险的建筑;

(4)屋面或周边存在大量粉尘、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和腐蚀气体的建筑;

(5)其他不宜安装或者应减少安装的情形。

2022.05.10 (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管理的通知

不宜安装或者应减少安装面积情况:

(1)周边存在大量粉尘、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和腐蚀气体的建筑;

(2)房屋使用寿命已经超过25年;

(3)房屋产权非本人的;

(4)存在严重遮光影响的建筑或树木等;

(5)屋面平台年久失修存在渗漏等结构性安全风险的:

(6)所在区域公用配变容量不足,无法满足电网消纳的;

(7)其他不宜安装或者应减少安装的情形。

2022.07.23 (江西省赣州市)康府办字〔2021〕38号 南康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试行)

不宜安装或者应减少安装面积情况:

(1)屋面或周边存在大量粉尘、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和腐蚀气体的,以及涉及家具厂房、仓库、物流的建筑,;

(2)砖混结构房屋的建筑使用寿命已经超过25年,砖木结构房屋的建筑使用寿命已经超过25年;

(3)屋面周边有大面积遮光影响的建筑;

(4)屋面(包括瓦片、瓦片承重结构、屋面平台)已经年久失修,存在结构等安全风险的建筑;

(5)其他不宜安装或者应减少安装的情形。

2022.3.3 河北能源局 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范(试行)

以下建筑屋顶不应安装分布式光伏:

(a)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

(b)违章建筑;

(c)临时建筑;

(d)在政府下发拆迁计划的区域,屋顶不应安装光伏;

(e)废弃建筑;

(f)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的建筑;

(g)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的建筑;

(h)屋面围护板为脆性材料且工艺上不可更换的建筑;

(i)屋顶剩余使用寿命明显短于光伏设备使用寿命的建筑。

2020.08.26 (浙江省丽水市)庆发改〔2020〕50号 庆元县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要求(试行)

(四)已鉴定为C、D级危房不得安装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2021.08.12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罗庄区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试行)

25年以上老旧小区、面临拆迁、废弃厂房或房屋、农村危房、高层楼宇等建筑屋顶不应安装分布式光伏。


(来源:光伏能源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