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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明确光伏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2-12-06




新能源行业新闻 -




01自然资源部:明确光伏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12月5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等3项行业标准报批稿公示。规定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的总体指标、光伏方阵用地指标、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标、集电线路用地指标及场内道路用地指标。文件指出: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总体指标按Ⅰ类地形区、Ⅱ类地形区、Ⅲ类地形区分别计算。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形区时,应根据不同地形区分别计算用地规模,再累计得出总用地面积。项目用地总面积应符合各地形区用地总体指标之和的规定。



02江:推动风、光等各类省内外电源参与电力市场


12月5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浙江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内容有:统筹考虑各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开发利用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分解下达年度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计划,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先进能源技术成果转化机制,积极推动光伏、风电、储能、氢能、节能降碳等技术迭代应用,依托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推动转化应用。



03广东: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 培育光伏产业和骨干企业


12月5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其他适宜场地,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大力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0万千瓦。重点推动工业园区规模化布局光伏项目,引导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支持国有企业规模化建设光伏项目。


04内蒙古: 风电站、光伏发电站等应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1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的决定。修改多处条例,其中,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四条:“风电站、光伏发电站等新能源发电设施和储能电站应当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注明设施、装置的火灾危险,明确火灾预防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置程序。”


05安徽:力争到2023年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能突破80GW


12月2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落实《安徽省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大智能光伏产品供给,支持研发智能光伏组件、智能逆变器、智能控制器、智慧储能系统、智能跟踪系统等智能光伏终端及部件产品。力争到2023年,全省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能突破80GW,产量保持全国领先。



06陕西:2023年新能源发电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消纳


12月1日,陕西发改委印发《陕西省2023年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其中提到,燃煤发电上网电量全部参与市场化交易。鼓励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交易,原则上除优先发电之外的电量全部进入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消纳,新能源市场化方案另行印发。燃煤发电与新能源发电之间暂不开展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来源:自然资源部、各地政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