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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广东:鼓励光伏制造、建筑产权人等加强合作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23-04-25

新能源行业新闻


一、江苏省:一季度光伏电池产量增长48%


4月25日,江苏省统计局发布2023年一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数据。其中,一季度,全省锂离子电池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车整车制造增加值分别增长31.8%、36%、59.2%;充电桩、光伏电池、新能源汽车产量分别增长1.6倍、48%、50.2%。


二、广东:鼓励光伏制造、建筑产权人等加强合作 


4月24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4部门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下称《行动计划》),大力推动建筑领域节能增效,助推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鼓励光伏制造企业、投资运营企业、发电企业、建筑产权人加强合作,探索屋顶租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等光伏应用商业模式。支持佛山开展氢能智慧能源示范社区建设,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展区域节能降碳行动。


三、广东:鼓励市、县国有企业牵头组织参与竞配光伏项目


4月24日,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湛江市鼓励地方国有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在结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须避让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同步考虑项目配套电网送出空间及配套电网建设可行性的基础上,结合与市、县(市、区)国有企业摸排属地可开发集中式光伏土地资源情况,根据项目的开发时序制定项目开发建设方案。


四、福建:“十四五”加快平海湾海上风电、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等项目建设


4月23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稳步推进海上风电规划和建设,加快平海湾海上风电、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湄洲岛打造福建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县级示范区。加速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进程,打造福建(莆田)国家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提升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水平,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加大零碳建筑的开发和应用,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


五、上海:海上风电领域单个项目年度最高给予5000万元奖励


4月25日,上海印发《关于新时期强化投资促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布局发展“四个新赛道产业”。绿色低碳赛道产业中,支持绿色低碳工艺升级和新技术应用、节能技术改造、能源管理中心、清洁生产项目,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支持氢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项目落地,海上风电领域单个项目年度最高给予5000万元奖励。


来源:各地政府等